近日,东明县城关镇的赵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工地上的塔吊被人租借后竟然不翼而飞,最后连租借方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情急之下,赵某到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迅速展开侦察,中队长井建军带领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经民警调查发现,2010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高价租赁塔吊为由,和赵某签订了租赁塔吊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不是正常地对塔吊业务进行经营,而是直奔牡丹区,将赵某的塔吊以10万元的价格卖掉。目前,张某已被东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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