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新闻
(1)塔吊吊运作业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吊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回转作业区内固定作业点要有双层防护棚。 (2)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运物件。 (3)塔吊吊运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上下塔吊,更不准作业人员随塔吊吊物上下。 (4)要切实做到起重机“十不吊”。即: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准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盘滑动不准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准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准吊; 6)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准吊; 7)单根钢丝绳不准吊; 塔吊租赁新闻 8)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准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前未加衬垫不准吊; 10)易烧易爆物品不准吊。 (5)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吊物提升前,指挥、司索和配合人员应撤离,防止吊物坠落伤人。 (6)吊物的捆绑要求: 1)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散粒状的轻浮易撒物盛装高度应低于上口边线10cm,做到吊点牢固,不撒漏。 2)吊运条状的物件(如钢筋)时,所吊物件被埋置或起吊力不能明确判断时,不得吊运,且不得斜拉所吊物件。 3)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4)吊运物件时,吊运物重量应清楚,不得超载,且要捆绑,吊挂牢固、平衡。吊运物件上不得站人或有浮置物。 5)当起重机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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