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资讯
出租方(甲方): 签订时间: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拥有 塔吊 台,由乙方租赁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塔吊租赁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结算方式
1、乙方在租赁塔吊进入工地前必须交纳押金 元(人民币)后方可提取塔吊,塔吊的往返运输费用、拆装费均由乙方承担。租金不在押金中扣除,待乙方足额付清租金,送还塔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2、租赁费计算方法:自塔吊进入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每台每天租金 元(人民币),三十天结算一次。如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超过三十天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吊、拆吊,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天按已发生租赁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3、塔吊租赁期最短为三个月,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超过了三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费。
4、如果租赁过程中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则押金变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注:春节报停 天)。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拥有塔吊的产权,享有出租和终止租赁的经营权,具有收取租金的结算权及对塔吊机具有安全使用的指导建议权。乙方对租用的塔吊不得私自转租、出售或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报案,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对租用的塔吊享有使用权,负责保管和维修责任。使用时乙方应有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说明书和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带病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塔吊安装时乙方必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安装人员安装前应向施工方递交塔吊安装施工方案,得到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安装。如未经塔吊主管部门许可,则视为乙方违约,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安装前塔吊所有的机件由甲方提供(钢丝绳除外),试运转正常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和维修。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损坏塔吊配件,由乙方购买原厂配件补齐,确保塔吊正常运转。当乙方送还塔吊时,如塔吊配件与甲方原件不一致或有所丢失、损坏,乙方按原价值的5倍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如有正常故障,甲方应及时派人免费维修(不包括电器),小修10小时,大修24小时,如超出以上时间,不计算当天租金。如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租金照常收取、如乙方确需甲方派人维修,配件与维修费应由乙方支付。
6、乙方应在拆吊10日前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安排接受,如不提前通知,甲方在收取正常租金的基础上加收10日租金。
四、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将塔吊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付清租金,退还押金止(如乙方在租用塔吊期间有违约行为,则押金变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本合同自行终止。
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发生租赁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法人:
联系电话: 法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传真: 法人身份证、住址:
担保人:
担保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担保人身份证、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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