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40起,死亡25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6.24%和44.16%;2004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69起,死亡199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88起,死亡9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2.07%和48.74%。事实表明,在建筑业“五大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通过对某地区1990年以来所发生的62起高处坠落事故所做的调查分析,并参考有关资料,就其成因和防治对策做以探讨。1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分析1.1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十种方式1.1.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不齐全而坠落。1.1.2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全、脚手板材质或铺设不符合要求而坠落。1.1.3拆除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时坠落。1.1.4起重吊装时坠落。1.1.5梯子上作业时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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