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清理报废设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四建公司结合设备资产实际情况,对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修复价值的设备,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报废的设备逐台进行联合鉴定,对经鉴定确认无维修及利用价值的设备进行报废。同时将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及时退至设备库,防止报废设备资产的流失以及报废设备延用不当而造成设备安全事故。
加强对分包工程设备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了从源头上控制设备使用安全,四建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实行项目设备准入管理,对设备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一律禁止入场。对于像吊车、叉车、塔吊租赁等特种设备,乙烯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公司的要求,要求分包单位提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以及有效的年审年检记录和保险证明,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项目部要求使用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并建立了定期巡检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工作检查,对分包单位设备管理及使用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使分包商的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使用状态,具有可靠的性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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